招标公告
沈阳体育学院对大学生会堂机房一号水源热泵机组维修项目 (项目编号:SYTY20240303)项目进行招标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。
一、项目内容及要求
(一)项目内容要求
本项目为维修1台开利牌水源热泵机组,机组型号30HXC250A—HP2,名义制冷量926kW,名义制热量971kW,额定功率(制冷/制热)194/280kW,制冷工质R134a。机组为3台螺杆压缩机,蒸发器和冷凝器各1台。目前机组故障报警,初步判断为蒸发器内铜管泄漏,导致压缩机(2台)进水故障。
要求先进行冷冻油和制冷剂回收,然后将机组进行拆卸,并进行全面检测,找出蒸发器内的漏点并进行修复,所有漏点修复完成后,对2台压缩机抽真空处理,保证压缩机内无水汽无水分,最后重新加注冷冻油和制冷剂,进行设备运行调试及开机试运行。
本次维修只包含人工费和辅助机具费,原厂冷冻油、制冷剂以及内外置滤芯均由招标方提供。施工工期为30天(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)。
(二)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
1.机组修复后(本次维修的部分)正常使用情况下要求质保24个月(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)。
2.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售后服务期内,投标方需承诺指定专人负责与用户保持长期的联系与服务,投标文件要有相应承诺及人员配备。
3.在售后服务期(质保期)内若出现负责人变更的情况,原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(三)其他说明事项
1.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,投标方不得对招标方或第三方财物造成损失,否则按原价赔偿;不得影响其他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,否则按违约处理。
2.拆卸下来的旧设备及材料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,并由学校资产部门统一处理。
3.该项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即为现场负责人,未经得招标人许可,不得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。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价款的10%进行扣款。
4.施工用电、用水的接点由招标方提供,具体用电、用水及管线由投标方自行解决,请投标方综合考虑报价。
5.中标价即合同价,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高合同价款。
二、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
1.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,具有相应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2.其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。
三、拦标价:33,000.00元
四、施工工期
30天(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)
五、付款方式
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,学院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7%工程款;留取合同总价款总额的3%为质保金。余款贰年期满,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(无息)。
六、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投标书要求
(一)招标文件即日起自行下载
(二)投标书要求
1. 投标文件含纸质正本份数1份;纸质副本份数1份;电子文档 1份(投标文件正本的连续性PDF扫描件存储到U盘)加盖密封章后于3月12日10:00时前送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(招投标办公室)。
2.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:
①标函未密封;
②标函字迹模糊,辨认不清;
③标函未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;
④未按指定时间投报标函。
七、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
采购单位:沈阳体育学院
地 址: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
项目答疑:李老师 联系电话:8916 6671
联 系 人:迟老师 联系电话:8916 6670
国有资产管理中心(招投标办公室)
2024年3月7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