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标公告
沈阳体育学院对化粪池、污水井清掏工程项目 (项目编号:SYTY20240606)进行招标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。
一、项目内容及要求
(一)工程内容
1.校园内化粪池清掏24口,污水处理站污水池清掏3口;
2.校园内污水井清掏210口,游泳馆西侧污水外排主井清掏1口;
3.校园内雨水井清掏(含雨水箅)361口;
4.消防及生活给水井污泥清运45口;
5.竞技体校食堂隔油池清掏清理2个;
6.竞技体校食堂排污管道清掏疏通清理(约30米);
7.会堂至食堂广场段排污主管道清掏疏通清理(约50米);
8.北门至游泳馆段排污主管道清掏疏通清理(约300米);
9.老校区老干办预留吸污车清理清污(3车)。
(二)清掏疏通施工作业规定
1.污水井、化粪池的清理须使用机械吸粪机来清除内部的粪便、杂物、垃圾及其他异物,辅助使用人力。
2.污水井、化粪池、雨水井、给水井内的杂物、垃圾及其他异物一次性全部清理干净,不留死角。
3.化粪池内清理的粪便污水、污渍清运必须及时并妥善处理。
4.验收标准为化粪池及集油池内无漂浮物、无污物、无异物、无沉淀物。
5.在清理粪便的过程中,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严防人员中毒或陷入水中。
6.化粪池井盖打开后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,清理完毕后,必须重新盖好井盖,以防行人掉入井内发生意外。
7.将粪便收集到运转车辆时,应保持转运作业的紧密衔接,不得将粪罐、粪桶、手推粪车等设施设备停放在主要道路上。
8.运送粪便的车辆必须完好、整洁,车体无粪迹污物。装载粪便的容器应密封性好,运输过程中应无滴漏、洒落,车走后场地必须及时清理干净。
9.清理出的粪便、污物、污水、残土必须由中标方及时运送出校园以外,并禁止排放在学院大门、围墙、校园外主干道路附近。
10.堵塞管线疏通要分段进行,不留死角。
(三)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
1.正常使用情况下要求质保12个月(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)。
2.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售后服务期内,项目投标人需承诺指定专人负责与用户保持长期的联系与服务,投标文件要有相应承诺及人员配备。
3.若化粪池、污水井发生质量问题,如粪便、污水外溢、管道堵塞或造成现有管道损害等情况,中标方须在12小时内无条件进行免费清掏及维护,否则按违约处理。
4.在售后服务期(质保期)内若出现负责人变更的情况,原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(四)其他说明事项
1.施工工期为30天(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)。
2.中标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、环境卫生清洁,清理出的粪便、漂浮物、残土、杂物必须及时运出校园之外,由中标方负责运送处理。
3.出具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完整施工方案,无施工方案者视为废标。
4.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,中标方不得对招标方或第三方财物造成损失,否则按原价赔偿;不得影响其他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,否则按违约处理。
5.施工过程应遵守招标方管理,应充分考虑到高校办学的特殊性,不得影响招标方的正常教学与生活。
6.该项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即为现场负责人,未经得招标人许可,不得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。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价款的10%进行扣款。
7.施工用电、用水的接点由招标方提供,具体用电、用水及管线由投标方自行解决,用水、用电费用由招标方承担。
8.中标价即合同价,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高合同价款。报价中已包含材料、人工、税金、运输、管理、措施、配套等一切费用。
二、质保期:一年
三、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
1.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,具有相应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)。
2.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。
3.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。
4.投标人近三年内有过上述工程施工的成功经验(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)。
5.其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。
四、拦标价:70,000.00元
五、付款方式
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留取工程总合同价的3%工程款为质保金;学院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7%工程款;余款1年期满,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(无息)。
六、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投标书要求
(一)招标文件即日起自行下载
(二)投标书要求
1. 投标文件含纸质正本份数1份;纸质副本份数1份;电子文档 1份(投标文件正本的连续性PDF扫描件存储到U盘)加盖密封章后于6月28日10:00时前送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(招投标办公室)。
2.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:
①标函未密封;
②标函字迹模糊,辨认不清;
③标函未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;
④未按指定时间投报标函。
七、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
采购单位:沈阳体育学院
地 址: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
项目答疑:李老师 联系电话:8916 6671
联 系 人:迟老师 联系电话:8916 6670
国有资产管理中心(招投标办公室)
2024年6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