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定资产处置公示2021年3号 2021年11月29日 13:19 点击:[] 固定资产处置公示2021年3号 根据《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、使用及处置施行办法》、《沈阳体育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及 《沈阳体育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经相关部门提交申请、逐级审核,现将待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: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。为合理调配校内资产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校内各单位(部门)如有使用需要,请填写《沈阳体育学院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》,于公示截止前,到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。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【拟报废资产明细 11.29.xlsx】已下载次 上一条:固定资产处置公示2022年1号 下一条:固定资产处置公示2021年2号 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