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资产处置公示2023年第1号 2023年05月29日 11:08 点击:[] 国有资产处置公示 2023年第1号 根据《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、使用及处置施行办法》、《沈阳体育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现将老校区待处置土地、房屋及构筑物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: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。校内教职工及相关单位,对上述待处置资产任何异议,于公示截止前,向国有资产管理中心(招投标办公室)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。 附件:1.沈阳体育学院待报废房屋及构筑物明细 2.沈阳体育学院待报废土地明细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(招投标办公室) 2023年5月25日 附件【固定资产处置公示2023年1号(传).pdf】已下载次 上一条:国有资产处置公示2023年第2号 下一条:固定资产处置公示2022年2号 【关闭】